关键词: 招教考试
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于5月21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初审相关内容
(一)资格初审对象
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拟聘岗位面试名额(拟聘人数5倍)之内的考生。此类考生为资格初审对象,具备初审资格;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拟聘岗位面试名额之外、拟聘人数8倍之内的考生。此类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员,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
C类: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二)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
请全部A类、B类考生对照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准备资格初审材料,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G或PNG格式),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考生资格初审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请务必仔细阅读。
(三)须上传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材料上传有关要求
1.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初审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初审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第一阶段:6月29日10:00-7月3日8:00。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初审材料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7月3日8:00之后,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对未能在7月3日8:00前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第二阶段:7月4日9:00-7月6日17:00。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资格初审期间,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的,招聘单位可能会退回要求考生补充上传相关材料。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补传资料应按照系统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充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继续资格初审。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7月7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发布至7月11日17:00期间。第二阶段结束后,A类考生出现资格初审不通过或放弃的,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初审递补对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面试名额或B类考生全部递补或招聘单位认为无需递补的,材料审查完毕,不再递补。
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7月12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2.上传材料格式要求。
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格初审材料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需上传的材料及有关说明可参看《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简称《公告》)及《公告》附件5《2022年5月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1)图片格式要求:图片统一要求为JPG或PNG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图片应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KB,最佳大小可以控制在300KB左右,建议不低于100KB。
(2)材料内容要求:完成上传后应及时点击“保存材料”按钮,保存后可查看图片,核实图片方向、内容是否正确,图片中的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辨认,如有问题需删除后重新上传。在规定的资格初审材料上传时间段内,考生未点击“提交”前,考生可查看、删除及上传资格初审材料。上传时间截止或考生点击“提交”后,只能查看但不能进行其他操作。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并点击“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初审。
五、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下旬,面试地点在深圳南山,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网站信息,在指定时间登陆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在考试流程中选择“面试通知书打印”,打印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面试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六、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和系统操作指引上传材料。未在指定的时间上传、补传资格初审材料,或者上传的资格初审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2.本次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方式,不受理有关考试政策、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问题的咨询。
3.有关报名系统资格初审材料上传功能的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电话:0755-88123667,受理咨询时间:6月29日至7月12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4.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5.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6.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7.联系电话:26486381、26480211,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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