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程序,现就2021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28日上午8:00--下午18:00;8月29日上午8:00-12:00
2.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资料
《2021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见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的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若本人不及时接听通知电话,或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说课)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面试(说课)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说课)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说课)对象。具体面试(说课)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5.请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严格履行新冠肺炎防疫义务,自备口罩全程佩带,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31-22663735
附件1 2021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联系方式
附件3 2021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
株洲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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