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梓潼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按照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点击查看)
二、体检时间
2016年7月20日(星期三)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6年7月20日(星期三)早上8:00。点名验证、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集合地点: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城北新区4号楼正大门)。
咨询电话:18113402676 杨老师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交通费、用餐等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费于体检当天现场缴纳,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450元左右)。
五、体检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食用油腻或高糖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至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要求,统一保管。
七、体检标准及复检
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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