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吴中区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吴委办〔2009〕35号)有关规定,并经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2016年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6年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吴中区编办、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1.按需招聘的原则。从全区幼教事业发展和幼教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实际出发,确定招聘人数。
2.凡进考的原则。应聘人员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应聘考试。本次考试招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
吴中区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110名(具体见附件:《2016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办幼儿园招聘公益性岗位职位表》)。岗位性质属于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制职工)工资福利的管理意见》(苏人保办〔2010〕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吴中幼教事业服务,遵守幼儿园的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吴中区籍户口(以户口簿为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尚未正式就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五、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2016年7月22日9:00~7月24日17:00。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网上报名。网址:http://image.wxedu.net。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9:00~15:00,逾期不予审核。
2.审核地点: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自行网上打印《2016年吴中区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A4纸打印2份,并贴好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上交,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所有原件都须同时准备一份A4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回),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2016年应届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咨格审查表、②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2016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目前尚未正式就业的往届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咨格审查表、②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
3.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7月26日9:00~7月27日17:00期间,登陆“吴中教育热线”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面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7月28日(周四)上午7:00前到达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抽签后开考。
2.面试形式和内容:备课和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学前教育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等。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2位,设60分及格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招聘录用
1.吴中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吴中教育热线网(http://image.wxedu.net)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吴中区教育局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依据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经报吴中区编办核准后办理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录取签约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签约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在招聘单位办理录取和签约手续前,因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5.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吴中区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吴委办〔2009〕35号)有关规定执行。
6.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八、纪律与监督
2016年吴中区教育局公开考试招录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九、本《简章》由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16年7月13日
2016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办幼儿园招聘公益性岗位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