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及《红安县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面试资格审查分岗位分日期分时段错峰进行,各岗位报考考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3日上午:报考新机制教师初中语文岗位、初中数学岗位的考生。
6月23日下午:报考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初中数学岗位、初中物理岗位的考生。
6月24日上午:报考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初中生物岗位、小学语文岗位的考生。
6月24日下午:报考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小学思品(道德与法治)岗位、小学音乐岗位的考生。
6月25日上午:报考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小学体育岗位、小学美术岗位的考生。
6月25日下午:报考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小学科学岗位、小学心理健康岗位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地点
红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杏花大道东方名居北夏屋巷口50米处)。
三、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缺考考生除外)。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资格审查,须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红安县教育局。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经审查后如某学段某学科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空缺的,根据空缺数量将在该学段该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不得更换网报时手机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根据《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及《红安县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要求,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用A4纸打印,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招聘单位留存)。
1.《红安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此表须据实填写个人相应信息,并用A4纸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上);
4.毕业证、学位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近期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带二维识别码页面;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并打印学位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打印资格证书查询证明材料);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近期免冠无修正白底2寸彩色登记照2张,用小纸袋装好,便于装订;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入场人员须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主动出示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面试当天下载,并截图保存)核查,“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均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入场。候场、排队时,每两人之间须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外地及返乡考生还须提供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面试和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13-5251780(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5282432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1.红安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2.红安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
红安县教育局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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