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1年沛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要求,因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现将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县政府行政中心(沛公路2号)沛县教育局东1楼档案室。
3、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②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二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2021年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果按应届生身份报名,另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
⑦《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
⑧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自备现金),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资格复审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7、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复审当天需提供个人“行程码”、“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排队时两人间隔1米以上,做好个人防护。独自进入资格复审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咨询电话: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68867373
沛县教育局0516—89618362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沛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2021年沛县公开招聘教师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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