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现将2021年4月7日于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办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公告中第一部分第(一)条应聘基本条件第3款“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教师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应届生暂未取教师资格证的,须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报名,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将公告中第三部分招聘程序第(二)条报名与资格初审第6款上传资料第(3)项“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及相关专业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调整为“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及相关专业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教师岗位须上传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暂未取得的须上传本人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电子版。”。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须提供本人签字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以《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并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方可申请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合同。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3年起,“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和“中国学”合称“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因此,公告中涉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岗位,以“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和“中国学”3个专业报名,均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其他有类似第五条所述情况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时上传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其他事项不变。
西安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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