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南京市浦口区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1﹞11号)规定,现就浦口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4月6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原件及体检费320元,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原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一楼集合。体检时请携带就业协议原件,有工作经历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浦口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证明,或解聘、辞职材料(留存),或同意解聘、辞职证明(留存)。
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上河街166号。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门时主动配合医院做好测量体温、查看苏康码工作。)
2.体检前3日请注意饮食,不吃高脂肪、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晚上8时后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8至12小时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期间,请及时告知体检医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当日宜着宽松衣物,以便检查。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体检纪律,禁止亲友陪同,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后交工作人员保管。
4.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电话:025-58182729)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5.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标准320元∕人(支付宝支付),由考生自理。
未能入围体检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此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日,到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603室领取就业推荐表原件,(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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