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余缺及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蒲江县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成都市蒲江县以外的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选调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截止2021年3月22日(不含当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现场报名地点: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3楼A313室,联系电话:028-88550355)。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个人身份相关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2021蒲江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到现场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对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3楼A313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调方式
1.选调方式。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开考比例。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蒲江县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1:2开考比例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人社局子网站公布。进入蒲江公众信息网首页(www.pujiang.gov.cn)点击“政府及相关单位网站-人社局”查询。
(四)体检
依据选调岗位及选调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前的总分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蒲江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蒲江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报到及聘用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上班。未经选调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2.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3.此次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蒲江县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办理调离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8522457。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8550355。
六、特别提示
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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