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隰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隰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体检
1.体检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8日早8:00-8:30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照片1张,在隰县人民医院体检科报到。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体检考生直接向医院支付。
3.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4.体检纪律及注意事项:①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②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持体检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③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8-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④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日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⑤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申请缓做X光检查的,须提前出具本人申请和医院证明。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安排考察工作,届时具体事项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县公开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7-7321610
隰县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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