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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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温州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龙港市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向苍南县教育局申报。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向温州市教育局申报认定,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向瓯海区、鹿城区教育局申报认定。
认定相关事项详见各县(市、区)公告。
二、认定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不得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2020年6月21日至27日。申报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附件1)
(二)现场确认
申报人员务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予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温州市各县(市、区)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为温州市教育局。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6日至10日。
现场确认地点:瓯海区人民医院 (将军桥盛新路82号)。
申报人员按学科分批确认并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务查看《温州市2020年上半年高中、中职及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体检通知》(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流程》(附件3)。
2、温州市各县(市、区)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6日至10日,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可按需在此范围内调整现场确认天数。
现场确认点: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其他县(市、区)均在教育局。
3、温州大学应届毕业生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年7月6日至10日,认定机构可按需在此范围内调整现场确认天数。
现场确认点:温州大学就业管理处。
4、其他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点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
5、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瓯海区人民医院 将军桥盛新路82号) 88135682
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温州市纱帽河99号) 88262806
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 86354420
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瓯海区娄桥街道新行政中心8号楼) 88514139
洞头区教育局政工科(洞头县北岙镇县前路12号) 63482326
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乐清市乐成公安东路104号) 62523943
瑞安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瑞安市安阳街道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E区) 65802308
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 67267203
文成县教育局政工科(文成县大峃镇招待所巷12号) 67862973
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 58102979
泰顺县教育局人事科(泰顺县罗阳镇文星路51号) 67594635
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苍南县灵溪镇渎浦中学内)64702922
6、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的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在网报时,凡能够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验比对的,只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校验比对不成功的申报对象,需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四、认定体检、网络公示、证书发放
所有参加认定人员,均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具体时间与地点见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经评审通过网络公示一周后,认定人员可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及各相关认定机构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7月发放认定通过者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
1.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2.温州市2020年上半年高中、中职及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体检通知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流程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建议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2.登陆平台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
3.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协议并勾选“已阅读并完全同意”后点击“下一步”。
4.填写“身份信息”。
⑴参加“国家统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请选择考试形式,“国家统一考试”。
⑵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请选择考试形式,“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添加普通话证书(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普通话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②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普通话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
6.请选择是否应届毕业生,温州大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请勾选“是(在校后一学期)”其余人员请勾选“否”。
7.添加学历证书(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学历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②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
8.添加学位证书,补全学位证书后点击下一步。
9.选择“认定机构”。请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
“浙江省”,“温州市”;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温州市教育局”,其他的请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10.选择“确认点”。
11.完成以上步骤后请点击“下一步”。
12.填写“申请信息”。⑴(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小于200kb>上传操作步骤,点击左侧“点击上传”,拖动“选择框”,加大或缩小框选范围,完全选择照片,点击“上传”按钮;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⑵(个人承诺书上传步骤:①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个人承诺书》链接,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承诺书下方的要求操作,上传图片,要求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点击上方“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②利用“选择框”,拖动到照片中虚线框位置,加大或缩小框选范围,将图片中虚线框内的完整内容选择后,点击“上传”按钮;③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13.请选择证书领取方式。
14.填写个人简历
(学习和工作经历从现今开始,倒序填写,至少两条,不得空项。)
15.确认申报信息。
16.提交认定申请。
附件2:
温州市2020年上半年高中、中职及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体检通知
温州市各县(市、区)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6日至10日。现场确认地点:瓯海区人民医院 (将军桥盛新路82号)。
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此次现场确认及体检工作分批、错时安排,请申请人员务遵循以下时间安排,并注意查收医院通知短信。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现场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1、现场确认及体检时间:
7月6日早上7:30高中语文、政治、历史、地理;
7月7日早上7:30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7月8日早上7:30高中英语、信息技术;
7月9日早上7:30高中音乐、体育、美术;
7月10日早上7:30高中其他科目及中职、中职指导师。
认定人员空腹到医院现场确认并参加体检。
逾期责任自负,不再另行安排。
2、体检地点:
瓯海区人民医院(将军桥盛新路82号,原瓯海区人民政府西首)2号楼二楼。
3、体检费:
体检费认定人员自理,标准130元(含早餐)。
4、认定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的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
(5)在网报时,凡能够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验比对的,只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校验比对不成功的申报对象,需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认定人员名单公示:
7月请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http://edu.wenzhou.gov.cn/col/col1329878/index.html查看认定结果。
附件3: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流程
瓯海区人民医院体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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