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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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10月12日(其中10月1日—7日不能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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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开封市户籍;
2.持有开封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人事档案关系在开封市。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在服务期内的我市特岗教师,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与考取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河南省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政策,自2018年起不再招录无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本次认定是对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后一次认定。
(三)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申请人要认真阅读各级认定机构发布的报名公告,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2.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体检表到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以各认定机构发布公告为准)。
3.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完毕后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
(2)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人事关系证明和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一式两份)。第三类申请人的特岗教师由特岗教师服务所在县核实。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4.认定地点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认定。(各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1)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一)网上报名时间:全市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9月20日—10月12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其中10月1日—7日教育部关网不能报名)。
(二)体检时间:10月19日—20日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以各认定机构发布公告为准)。
(三)现场确认时间:10月22日—24日。
请申请人员关注本地体检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四)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通知,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
四、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信息、日程安排等均在开封教育网(网址:www.kfedu.com.cn)“政务公开”下的“教师资格认定”专栏上发布,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查询详情。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按照本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的信息渠道和发布方式获取信息。
附件:1.开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2.《开封市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高中、中专(含中专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 排》
开封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4日
附件1
开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 位 | 部 门 | 咨询电话 | 地 址 |
开封市教育局 | 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人事科) | 0371- 23836068 | 黄河大街北段27号 |
鼓楼区教文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3237660 | 青龙背街34号 |
顺河区教文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3388777 | 大黄家胡同5号 |
禹王台区教文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3386977-804 | 金梁里66号院北二楼 |
龙亭区教文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5697606 | 西门大街283号(西门大街小学院内) |
新区教育体育局 | 人事股 | 0371- 22941920 | 八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 海汇中心八楼8001房间 |
祥符区教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2700908 | 县府南街 |
尉氏县教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7961769-8865 | 县文化路西段 |
杞县教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2275279 | 县建设路东段 |
通许县教体局 | 人事股 | 0371-24973061 | 县行政路中段 |
附件2:
开封市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高中、中专(含中专实习指导教师)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参加人员 | 具体 内容 | 需携带材料 | 地 点 | 备 注 | |
9月20日7:00至10月12日24:00 (10月1日—7日教育部关网不能报名) | 第一、第二及第三类申请高中、中专(含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者 | 网上申报 |
| 中国教师资格网 |
| |
体检时间:10月19日—20日
| 第一、第二及第三类申请人高中、中专(含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者 | 体检 | 持身份证和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下载,A4格式正反打印)粘贴一寸照片1张。 | 10月18日前查询 | 到指定医院体检 | |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2日-24日
| 第一、第二及第三类申请人高中、中专(含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者 | 现场确认:提交个人申请材料、资格审核 |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2)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统一提供;(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人事关系证明和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5)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7)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一式两份)。第三类申请人的特岗教师由特岗教师服务所在县核实。(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 开封市市民之家八楼西会议室。 | 1、规范的材料档案袋一个(注明单位、姓名、申请类别、学科)。
| |
11月12日前 | 开封市教育局 | 公示认定结果 | 领取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 开封教育网 | ||
注:1、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开封教育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2、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23836068 开封教育网网址:www.kfedu.com.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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